8 月 26 日,美 SEC 于 8 月 18 日公布「Regulation Crypto Assets」(加密资产监管)拟议规则,为涉及加密资产的特定投资合同设置两项豁免:其一允许初创企业在 4 年内一次性融资至多 500 万美元;其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方在任意 12 个月内融资至多 7500 万美元,并可能在后续年度再次开展不同轮次的发行。
Winston & Strawn 合伙人 Drew Hinkes 表示,只要各轮融资确实属于相互独立的发行,项目理论上可以每 12 个月融资 7500 万美元。不过,Sidley 金融科技及区块链业务负责人 Lilya Tessler 指出,后续融资并非自动获准,发行方需重新提交发行说明书、接受 SEC 工作人员审查,并持续提交年度及半年度报告,同时披露过去 12 个月内通过该豁免募集的资金,以确认未超过上限。
拟议规则还限制非合格投资者的参与规模,其购买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收入或净资产两者中较高者的 10%。杜克大学金融监管专家 Lee Reiners 认为,有限的首轮额度可能令早期代币配额更具吸引力,但该规则不太可能重现 2017 年的 ICO 热潮。此前一轮 ICO 已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影响,2017 年至 2019 年通过 ICO 融资的项目中,多达 90% 最终失败。
SEC 预计,每年约有 130 笔发行会使用上述两项豁免,约 475 家发行方可能使用范围更广的投资合同安全港。新规则将为代币发行方提供较现行制度更明确的美国融资路径,但二级市场交易仍可能存在证券属性灰区。
提案规定,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投资合同可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中继续随代币转移,直至该资产与发行方的陈述或承诺相分离。Hinkes 表示,如果非证券属性的代币因卖方向买方转移投资合同,其交易仍可能被视为证券交易,并对交易平台产生影响。Reiners 还警告,部分发行方可能满足豁免的形式要求,却仍通过团队管理努力、内部人集中持仓及激进推广影响代币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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