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月 12 日,Robinhood 联创 Vlad Tenev 今晨发布长文阐述 Robinhood 推动全球投资者(尤其是非美国用户)通过区块链获得美国股票和 ETF 敞口的愿景,并重点讨论了发行人是否需要同意股票被代币化的问题。
Vlad Tenev 认为,公开公司股票是可自由转让的个人财产,所有者应有权决定如何持有和使用。股票发行主体公司控制其发行证券附带的权利,但并非控制所有围绕该证券构建的第三方金融产品,这一点在金融市场已有先例:非保荐 ADR、期权、结构化产品。因此,如果某产品改变了底层股份的权利、取代公司官方股东名册,或给公司/过户代理带来新义务,这需要发行人参与。如果只是创建一个独立的金融工具,1:1 持有或参考可自由转让的股份,不改变发行人权利、义务或权威股东记录,则不需要发行人同意。
Robinhood 采用的是第三方发行独立工具、以底层股份 1:1 背书的模式。股票上链不应赋予发行人此前没有的否决权,也不应因发行人不了解新技术就阻止新投资者进入。
上周,AMC CEO 抨击 Robinhood 建立的「合成股权市场」可能使股票代币交易与上市公司的融资安排脱钩,要求 Vlad Tenev 及 Robinhood 主动停止 AMC 股票代币交易。相关论战引发加密和股票社区热烈讨论。
币须知道